2017年8月16日,《關(guan) 於(yu) 汞的水俁(yu) 條約》在我國正式生效。但是,根據公約慣例,我國需要製定履約國家戰略與(yu) 行動計劃。而此計劃的製定,zui重要的一個(ge) 依據就是我國汞生產(chan) 、使用和排放情況。
近日,環境保護部環境保護對外合作中心與(yu) 世界銀行聯合開發的環境基金“中國履行《關(guan) 於(yu) 汞的水俁(yu) 公約》能力建設項目”已啟動實施。
根據項目的要求,生態環境部環境保護對外合作中心將選擇有資質的單位開展中國汞及其化合物的環境監測工作現狀及能力評估,明確公約對汞及其化合物環境監測工作的要求,分析汞及其化合物環境監測工作的履約差距和需求,製定中國履約汞監測戰略。
*,汞是高毒性金屬,是世界威脅人類健康的化學品之一。工業(ye) 的快速發展,在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的同時,也造成了嚴(yan) 重的環境汙染。其中,環境汞汙染已對人們(men) 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嚴(yan) 重危害。如1965年,日本熊本縣水俁(yu) 灣出現的“水俁(yu) 病”。
目前,汞汙染問題已成為(wei) 廣泛關(guan) 注的熱點環境問題。2013年10月10日,由環境規劃署主辦的汞條約外交會(hui) 議在日本熊本市表決(jue) 通過了旨在控製和減少汞排放的《水俁(yu) 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