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驗對象:AQ7200車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AQ7200車門鉸鏈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和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於(yu) AQ7200車門上下繞同一軸線回轉的側(ce) 門門鉸鏈。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wei) 有效。所有標準都會(hui) 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新版本的可能性。
QC/T 586-1999 汽車門鉸鏈
GB/T 2828-1987 逐批檢查計數抽樣程序及抽樣表
3 定義(yi)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yi)
3.1 門鉸鏈裝置
確定車門與(yu) 車身的相對位置,並能控製車門運動軌跡的裝置。
3.2 門鉸鏈
與(yu) 車門和車身相連接,能夠繞上下方向的同一軸線回轉且相互結合部件的總稱。
3.3 縱向
當門鎖處於(yu) 鎖緊位置時,在鎖體(ti) 和擋塊(或鎖扣)的齧合點和門鉸鏈旋轉中心線所確 定的平麵內(nei) ,並與(yu) 門鉸鏈旋轉中心線垂直的 方向。
3.4 橫向
當門鎖處於(yu) 鎖緊位置時,垂直於(yu) 鎖體(ti) 和擋塊(或鎖扣)的齧合點和門鉸鏈旋轉中 心線所確定的平麵的方向。
4 技術要求
4.1 汽車門鉸鏈應按照規定程序批準的圖樣和有關(guan) 技術文件製造,並符合本標
準的要求。
4.2 門鉸鏈表麵應進行防腐蝕處理。
4.3 門鉸鏈的大開度角應不小於(yu) 設計要求的車門開度角,門鉸鏈的小關(guan) 閉
角應小於(yu) 設計要求的車門關(guan) 閉角。對於(yu) 裝有車門開度限位器的門鉸鏈,其限位 開度應可靠。
4.4 縱向負荷
門鉸鏈裝置應能承受11110N的縱向負荷,不得脫開。
4.5 橫向負荷
門鉸鏈裝置應能承受8890N的橫向負荷,不得脫開。
4.6 耐久性
門鉸鏈裝置應進行105次耐久性試驗,試驗後門鉸鏈應能正常工作,並能滿足4.4和4.5的要求。
5 檢驗和試驗方法
5.1 檢驗規則
5.1.1 產(chan) 品需經製造商檢驗合格後才能出廠,並附有產(chan) 品質量合格文件。
5.1.2 訂貨單位有權抽驗產(chan) 品,抽驗方法按GB/T 2828中一般檢驗水平Ⅱ。
5.1.3 型式檢驗的產(chan) 品應從(cong) 出廠檢驗合格的同一批產(chan) 品(至少50對)中抽取,數量 不小於(yu) 6對。
5.2 試驗方法
5.2.1 靜態縱向負荷試驗
5.2.1.1 試驗設備
a) 拉力試驗機; b) 門鉸鏈靜態負荷試驗夾具。
5.2.1.2 試驗程序
a) 將門鉸鏈裝置按照車門處於(yu) 鎖緊狀態時的位置,安裝在夾具上。
上、下鉸鏈軸心應在同一直線上;
b) 將縱向負荷加在上、下鉸鏈的中點處,且通過門鉸鏈旋轉中心線。拉力
試驗機以不大於(yu) 5mm/min的速度增加負荷,直至4.4所規定的值。
5.2.2 靜態橫向負荷試驗
5.2.2.1 試驗設備
a) 拉力試驗機; b) 門鉸鏈靜態負荷試驗夾具。
5.2.2.2 試驗程序
a) 將門鉸鏈裝置按照車門處於(yu) 鎖緊狀態時的位置,安裝在夾具上。
上、下鉸鏈軸心應在同一直線上;
b) 將橫向負荷加在上、下鉸鏈的中點處,且通過門鉸鏈旋轉中心線。拉力
試驗機以不大於(yu) 5mm/min的速度增加負荷,直至4.5所規定的值。
5.2.3 耐久性試驗
5.2.3.1 試驗設備(以下三種設備可任選一種進行試驗)
a) 實車
b) 實車車門和相應部件以及開關(guan) 車門用的機械傳(chuan) 動係統組成的模擬試驗裝
置。
c) 采用車門或與(yu) 車門相當的構件,可模擬實車工作條件的耐久試驗機。
5.2.3.2 試驗程序
a) 將門鉸鏈裝置按照實際工作位置安裝在試驗設備上;
b) 以接近實際開閉車門的速度,並以車門大開啟角度105次往複車門開
閉試驗,試驗中為(wei) 防止因摩擦熱而發生的故障,允許加注潤滑劑;
c) 試驗後,門鉸鏈應能保持正常工作,並能滿足4.4和4.5的要求。